京华时报消息:“今日头条”以虚假宣传为由将搜狐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头条”诉称:搜狐长期以“中国第一的新闻客户端”、“用户量第一的新闻客户端”自称,情况并不属实,此种宣传方式不仅违反了广告法,也同时构成对原告和其他同行业者的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原告和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请海淀法院判令搜狐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在搜狐网首页的显著位置连续发表更正声明,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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