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网7月29日消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搜狗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360被判败诉,并赔偿搜狗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这两家公司开撕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9月20日,当时搜狗对外界表示陆续有网友在微博、论坛中反映自己电脑中的默认浏览器设置被360软件恶意篡改,将原本搜狗浏览器改成了IE或者360浏览器,而且就算更改回来并重启电脑也依旧被恶意篡改回去,搜狗CEO王小川随即在微博表示,360的这种行为是超越法律底线的流氓行为,搜狗已经顺利取证,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对此,360迅速做出回应,称360没有接到真实用户的反馈。同时,还毫不客气的将矛头直指“搜狗输入法”,称有真实网友反馈“某输入法”存在捆绑下载搜狗浏览器的问题,而360提示“搜狗输入法诱导捆绑”合理合法。360方面还认为,默认浏览器被修改成为360安全浏览器,存在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搜狗浏览器自身存在错误;二是搜狗浏览器主动将360安全浏览器修改为默认浏览器。在搜狗自身浏览器存在错误情况下,用户通过“360杀毒”软件选择修复,恢复系统默认设置行为是正当行为。
2013年9月25日,搜狗公司正式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奇虎科技公司、奇虎360软件公司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360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篡改用户默认浏览器的行为。在360杀毒软件修复安全威胁的过程中,将用户默认浏览器由搜狗浏览器篡改为360安全浏览器,在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时,即使点击360安全卫士弹窗中的“允许修改”选项,却仍违背用户意愿,将360安全浏览器设为默认。
鉴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定360违背用户意图,强行篡改默认浏览器的行为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并严重损害搜狗的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判360败诉,并赔偿搜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