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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放大招?消息来源陷入“罗生门”

作者:小薇
2015/07/07 23:13

雷锋网2015年7月7日消息,今日有媒体报道指出,广电总局昨日给七大牌照方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其针对互联网电视现存的违规现象进行整改。 

在这一紧急通知的描述中措辞严厉,表达了——“如未按期整改,取消播控权”。

此次清理主要针对如下几种违规情况: 


一、在2015年初以后发布的机型中,仍可用USB端口安装应用的情况; 

二、在系统中仍存在可访问互联网的浏览器的情况;

三、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聚合应用软件、视频网站客户端、电台应用软件的情况; 

四、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过手机间接遥控播放视频的遥控器应用。 


广电总局要求,牌照方必须于7月8日前完成上述要求的整改,否则取消播控权。 


如消息属实,目前大部分的互联网电视和盒子产品都会受到牵连。

雷锋网随后与多家视频网站、电视厂商求证,目前暂未得到肯定答复,多数表示“并未收到这一新消息”;一种可能的原因是“此消息已在牌照方内部流出,但暂未发文至厂商”。

但仔细分析一下这则消息的流出与传播,雷锋网编辑认为此事疑点颇多,流媒体网CEO灯少对此事的看法是:

关于今天网络所谓总局又下通牒的信息,存在一些偏差,文中所提到的四点要求,是自181号文起,就提出的要求,不是新规定

 

同时总局也没有正式下文,这是牌照商对于自己合作伙伴的整改要求,来源被放大了

 

但是,监管趋严是不争的事实,灰色空间越来越小,侥幸心理要慎重!

从广电总局的角度看来,互联网电视仍然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广播电视目前仍然是非常权威的舆论阵地,“可管可控、安全播出”是广电系统运营的基本要求。

去年下半年,广电总局对OTT行业展开了大规模的整顿,电视盒子市场遭受到了大洗牌。此外,去年7月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曾指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方,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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