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禁止采用以下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1、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或服务的项目等内容与实际不符;1、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不如实标示赠品、免费服务的品名、数量或赠品为假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