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网消息,近日国内平衡电动车厂商 Ninebot 发起了 Airwheel 外观专利的侵权诉讼,起诉 Airwheel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发布的产品 Airwheel S3 涉嫌侵犯 Ninebot 外观设计专利——「两轮自平衡电动车」CN201330266398.X 号专利 (以下简称「398 号专利」)。
Ninebot 的声明如下: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部分简称 Ninebot)宣布,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发起了对常州爱尔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部分简称 Airwheel)外观专利的侵权诉讼,起诉 Airwheel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发布的产品 Airwheel S3 涉嫌侵犯 Ninebot 外观设计专利——「两轮自平衡电动车」CN201330266398.X 号专利 (以下简称「398 号专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受理此案,且起诉状已于 9 月 11 送达常州爱尔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爱尔威随后也发表了官方声明:
常州爱尔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爱尔威公司」) 系一家生产、制造和销售电动智能车的高科技技术企业,由常州市政府开展的「龙城英才计划」引进,拥有多项商标、发明以及外形设计专利。其中「自平衡双轮车」已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获得国家权威机关的授权公告,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 CN201430339253.2(以下简称「253 号专利」)。
鼎力联合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Ninebot」) 在没有任何权威机关出具的专业比对和鉴定的前提下,多次在其官网及业内知名论坛散布不实言论,声称常州爱尔威公司的上述专利权产品抄袭其外观设计专利,涉嫌侵犯其专利权,该类言论给常州爱尔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澄清事实,秉承对客户和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常州爱尔威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局对自身合法享有专利权的「253 号专利」(「自平衡双轮车」) 和 Ninebot 的「两轮自平衡电动车」进行了专业权威的分析鉴定,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 2015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经鉴定,常州爱尔威公司的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与 Ninebot 的「两轮自平衡电动车」在支撑杆、握杆、主车身、车轮等多处主要部分设计上均具有较大的区别,已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二者具有显著差异,对于该类产品的「一般消费者」而言,各主要部分造型对于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更加显著的影响。
前不久,Segway 和 Ninebot 以及 DEKA 公司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发起了对 Inventist 的侵权诉讼,起诉被告 Inventist 旗下产品侵犯了原告公司多项发明专利权,其侵权产品不仅包含 Solowheel 独轮产品,还包括 Hovertrax 产品。
不过有趣的是,在 Ninebot 为收购 Segway 之前,Segway 也曾起诉 Ninebot 侵犯它的专利,并试图设置门槛以阻止 Ninebot 进入美国地区销售。但让剧情反转的是,今年 4 月 Ninebot 收购了 Segway 后,并掌握了 400 多项个人短途交通行业的核心专利,这些专利覆盖了系统、电控、部件等多项核心技术以及全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
雷锋网编辑询问了国内几家主流的电动平衡车厂商关于专利的事情,截止发稿前他们并没有正面作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