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 Stigo
10月15日,来自杭州的云造团队在北京发布了两款新品:电动折叠车云马 X1 和电单车云马 C1。在产品发布后,来自爱沙尼亚的设计师 Matti Ounapuu 在新浪微博发文指出,云马 X1(如下图) 的原型来自他所设计的 Stigo 折叠电单车,后者(如上图)早在 2013 年申请了专利。
爱沙尼亚的媒体曾在 2013 年对 Stigo 进行了报道,上图中标题的大概意思是 Stigo 要进军欧洲市场。上图中的男人是 Stigo 的设计师 Matti Ounapuu。
在去年 2 月份,BBC 曾用了这样一个标题:Next Silicon Valleys:Small Estonia has Big Ideas 来形容 Stigo 这个产品的创意,并对它进行了报道。
图为云马 X1
Matti Ounapuu 表示一开始并没有在意被抄袭这件事情,他在长微博里写道: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如果你的设计没有被抄袭,说明了这个设计还不够优秀。在我看来,好的东西总要经历被窃的过程的。然而当我的中国朋友告诉我,这家名叫云造的电动车企业公开声称那是他们的原创设计时,我非常的气愤。
……
作为一个 70 多岁的设计者,在设计 Stigo 的时候,经过无数次失败和修改,但自己很享受那种埋头苦干的设计过程,然而,一个二十几岁的中国年轻人(云马电动车主创者),懒于创新,懒于独立思考,却想方设法寻找「捷径」,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之后,还要得意地声称这是他的原创设计,这让我感到悲哀。
图为 Stigo 折叠后的形态
上图据说为 Stigo 的设计手稿(来自网络)
「我知道我并不是出名的设计师,但希望我的设计作品能够得到别人足够的尊重。」Matti Ounapuu 说道。
图为云马 X1 折叠后的形态
对于 Stigo 和云马 X1的「原创与抄袭」这件事情,随即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在隔天即 16 号的晚上,云造科技的创始人邱懿武在个人微博上也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他表示,云马 X1 是在通用结构的基础上重新设计的作品,在量产前也委托专业机构做过专业的专利检索,结论是并无专利上的侵权行为,包括在欧盟地区。邱懿武在长文微博中回应道:
研制阶段,我们查阅了一些书籍和网上资料,但仅限于参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确看到过 Stigo 这款车,我们为它的设计感点赞,更为昨天才具体知道的这位同行点赞,不过我们并没有抄袭。
…………
我们深知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很清楚的界定,什么是借鉴,如何是抄袭。创业期间我自己和团队已经申请了近 10 个专利,所有实用新型专利已经授权,发明专利也在授理中。这些专利涉及车的各个部件和结构的创新。今年我们也获得了欧盟的外观专利授权。
雷锋网也问询了云造团队的相关人员能否提供设计手稿,他们表示目前只想做好另外一款产品,其他事情暂且放一放。
目前看来,目前关于 Stigo 和云马 X1 的讨论,有些人认为是抄袭,有些人认为是借鉴。对于如何区分设计中的抄袭,一位律师(Raymond Wong)在知乎上这么回答: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产品经理社区网站极客公园 16 号凌晨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了简短的一句话:对仿制的容忍终将摧毁创新。这句话虽短但颇有深意。
雷锋网的读者玛姬•哈罗德在本文的评论中表示:
云马(X1)剽窃的不是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是最低级的专利,(它)剽窃的是实用新型专利,一般人肯定看不出其中,该产品的核心是通过巧妙使用连杆而实现了折叠方案,这份方案的创新不容忽视。
看到这里,也许大家都有各自的判断了。由于目前还没有官方定论,雷锋网会持续跟踪此事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