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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不准建,还要信号好”的矛盾背后问题在哪?

作者:金楠
2015/06/17 16:00

【导读】放着每天握在手边的手机不去担心,而去关注高高在上的基站,本身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而由于信号强度被降低了,会强迫手机增加发射功率,继而提升辐射,甚至不排除硬生生把辐射从无害拔高到危险水平。考虑到用户平常大部分时间都与手机紧密接触,造成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基站不准建,还要信号好”的矛盾背后问题在哪?

这一两年,有关于基站进小区遭阻,或是居民“众筹”请吊车拆除小区内基站的新闻不绝于耳。而在这背后,通常运营商都是一张苦情脸。

随着智能手机普及速度达到峰值,用户对移动通信需求的大量增加,以及4G更迭和“互联网+”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基站作为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本就是国之根本,同时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可为什么会引得民怨众多?

究其原因,还是一些人盲目相信基站所产生的辐射对人体有害的传言,特别是一些家里有老人小孩和孕妇的家庭,更是对“辐射”避之不及。最终,在少部分人带头之下,大部分居民为了保险起见也同样支持基站搬迁,甚至不惜暴力破坏,这在加大了基站选址难度的同时,也让基站建设陷入了“既要马儿跑好,又不给马吃草”的尴尬境地。

辐射是否真的那么恐怖?

基站有没有辐射?答案肯定是有的,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基站的辐射到底有多强?它是否会影响到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我们知道,基站辐射与手机辐射相同,都属于辐射中的非电离辐射,即频率在0—300GHz的电磁波,它不会引起物质电离,一般也不会破坏分子结构。除了这两者之外,我们日常中用到的路由器、电视、电磁炉等,也都会产生非电离辐射。

而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人体在电磁场中所受影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于正常使用时距离在人体20厘米以外的固定台式发射机产品(如通信基站),通过电磁场对人体照射的计算来判定电磁场强度,单位通常是微瓦/平方厘米。

而另一种是对于正常使用时距离人体20厘米以内的便携式发射机产品(如手机),通过比吸收率(SAR)来判定电磁场强度,单位通常是瓦/千克。

需要明确的是,在这两方面,我国制定的标准都非常严格,前者上,国家规定的基站辐射标准功率密度应小于40(μW/cm2),现在的基站执行起来由于信号堆叠的缘故,普遍要小于8(μW/cm2)。相比之下,欧洲、香港为450(μW/cm2),而美国、日本的是600(μW/cm2)。

而以SAR来说,我国的标准是1.0W/KG,而美国的标准是1.6 W/KG,欧洲的标准是2.0 W/KG。

事实上,如果我们拿基站辐射值与更加常见的路由器和手机做对比的话,更不难发现前者的辐射值其实不足为虑:

目前家庭常用的路由器一般在正常17-25(μW/cm2)之间,满载时大约在24-31(μW/cm2),再对比一下智能手机,iPhone在待机时为17.1(μW/cm2),三星待机时则在25.4(μW/cm2),二者在通话时则分别为93.1(μW/cm2)和93.3(μW/cm2),也就是说,手机辐射要高于路由器并远高于基站。

因此,放着每天握在手边的手机不去担心,而去关注高高在上的基站,本身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而且还要考虑到,基站在实际建设时一般会建立在比较高的地方,本身离人的距离就已经很远,而辐射的强度与距离的二次方是成反比的,因此,即便是在基站附近,人们受到的辐射也是很低的,而且基站投入使用之前,是必须要经过环保部门监测的,如果不达标的话,根本不会准许运行。

“基站不准建,还要信号好”的矛盾背后问题在哪?

而在基站被拆除之后,用户看似不会再受辐射的侵害,但事实却是相反。

因为由于信号强度被降低了,会强迫手机增加发射功率,继而提升辐射,甚至不排除硬生生把辐射从无害拔高到危险水平。考虑到用户平常大部分时间都与手机紧密接触,造成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另一个让我们注意的点是,在此之前,基本上只要遇到外界对基站抗议,不管是哪家运营商最后都会选择低头,而且近年来运营商更多选择的都是“灯下黑”的形式,比如利用小区内的路灯和公共建筑物,以及将基站伪造成假树等形式来建造基站,或者直接掏钱给予用户补偿,而绝不是像今天这样贴出公示宣布撤销基站的同时也不再对当地手机信号予以保证这么态度强硬——而这背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铁塔公司的成立。

从躲躲闪闪到态度强硬,铁塔公司是主因

去年7月18日,铁塔公司正式挂牌,铁塔公司的核心价值正是三大运营商的存量铁塔资产。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持股比例分别为29.9%、30.1%及40%。

业内人士表示,铁塔公司是网络强国基础设施的顶层设计,其成立的初衷是为破4G网络建设的目标与困局而来。

尽管运营商对辛辛苦苦建立这么多年的基站最后却因为国家一句话而全部上交肯定难免心有戚戚,但铁塔公司成立也不乏正面效果,比如基站选址建设这个老大难的问题现在就可以抛给铁塔公司,既能让运营商实现开源节流,而且由于三家都有股份,彼此之间就不存在竞争关系了,这个时候就可以共同进退。

这也是为何近几个关于撤出基站的新闻中,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并列齐名的原因,因为运营商现在采取的是,你抵抗,那么大家都不装,让你这个小区没信号可用,看最后谁能耗得过谁。

有了铁塔公司的撑腰,运营商人终于挺直了腰杆,再也不要为基础建设问题而头疼,而是获得了和自来水公司与电力公司一样的强势地位,未来在这种垄断面前,居民讨价还价的能力将越来越低——但很显然,单靠这种模式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不排除未来铁塔公司可能凭借着垄断地位会降低服务甚至是采取严苛政策,进一步损害居民利益和行业发展。

解决问题的真正良方到底在哪里?

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解决问题,首先要排解用户对辐射的恐慌。

这其中,一方面是走科普路线,一方面是加大环评的透明度和体验活动的开展,比如大连政府就采取电磁辐射监测车多地取点监测的方式来向民众现场科普基站辐射的无害性,其它多地也有相应的公开活动向民众展示和讲解辐射的有关知识。

但科普归科普,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法律上完善,才能彻底打破这种不健康的僵局。在此之前,居民之所以能够在对抗基站的战争中屡战屡胜,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其背后有着《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傍身,比如《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六条则规定了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除此之外,还有多数条规均可以成为小区业主阻碍基站建设的法律依据。

而在我国,《电信法》至今都未出台,只有一部《电信条例》,法律层级太低。因为从法律的位阶来看,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法律优先于行政法规,即在小区基站建设纠纷处理中应优先适用《物权法》而非《电信条例》,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基站建设难问题,首先需要的是完善法律规定——多年之前,光纤网络建设曾碰到和基站建设一样的困难境地,但随着后期政府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的措施,光纤网络建设的问题也随之得到解决。

不过现阶段,由于《电信法》等立法措施一时难以出台,此时,地方性法规或是政策性文件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今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2015年年底,建成4G基站超过130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4G用户超过3亿户”的目标,为保证目标的实现,还规定了系列保障措施,其中第十三条就提到要“明确宽带网络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切实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行权。”而相应的,各地也有地方性规范,而这些都考验着各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和处理智慧。

想要实现网络强国,不仅需要运营商和铁塔公司的努力,以及国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还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这其中缺一不可,现阶段无论是基站被拆还是搬迁,最终都没有绝对胜利的一方,而长此以往,反而会滞后网路建设的发展,因此,加快信息科普和法律执行与完善,才是各方面最要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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