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无人机话题很火,各个行业巨头都想来分一杯羹,那么以现有情况来看,无人机升天还需要哪些手续呢?
在梳理国内无人机的监管政策之前,我们还是来看看大洋彼岸的美国是如何规定的吧。
目前,各国对无人机的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根据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的规定,仅允许以电影拍摄或者记录为目的无人机在天空中飞行,商用无人机则需要申请。
今年6月起,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已经处理了关于商用无人机的31项申请,覆盖农业、管道检测、航测、影视制作等领域。
但到目前为止,仅有6家好莱坞影视制作公司与谷歌、亚马逊获准可进行无人机飞行试验,此外,还需遵守在飞行地点、高度、载重、操作安全等方面的诸多规定。
但最近亚马逊致函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扬言要将无人机测试移至海外,除非尽快获得户外试飞许可,法令限制俨然成为美国无人机发展的最大绊脚石。
若不久后仍无法在美国户外进行无人机测试,我们将别无选择,只能将更多研发资源移至海外,亚马逊全球公共政策副总裁米塞纳(PAULMISENER)近日致函FAA,他在信中这样写道。
商用无人机在美国面临的监管难题,已经影响了其快速发展与竞争优势。FAA则称,其关于无人机的政策是出于对安全问题的考虑,此外,美国低空空域飞行的私人飞机数量较多,会面临来自无人机的巨大风险。
看来FAA的借口是私人飞机多,出于安全考虑,所以不准。怪不得那么多中国贪官都要跑到美国去,看看人家私人飞机都快像轿车一样多了。
按照时间轴来梳理,目前最早的航空条例是2003年5月1日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飞行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从2005年开始,按民航部门的要求,无人机都必须加装空管应答机,并具备防撞功能(看来无人机要做的更坚实点,别被撞没了)。
2009年以来,我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布了多个管理文件:《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和《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主要解决无人机的适航管理问题;《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主要解决无人机的空域管理问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主要解决无人机的驾驶员资质管理。
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但应尽可能避免遥控飞机进入过高空域;重量等指标高于上述标准的无人机以及飞入复杂空域内的,驾驶员需纳入行业协会甚至民航局的监管。
按照国家民航局的规定,今年4月起,无人机驾驶员资质及训练质量管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负责,这也是我国首次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培训提出要求,分析人士认为这迈出了无人机正规化管理第一步。
另外2014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指出我国要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海南岛、长春、广州、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飞行管制分区进行真高1000米以下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2015年在全国推开,标志着我国低空空域资源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这说明大的环境下低空还是要有序放开的,这无疑对于无人机行业来说是一剂强心剂。
从以上的政策轨迹我们可以大胆推算出中国的《无人机空域管理规定》也许就在不久后出台。看来习大大提出的“中国梦”要先在无人机领域领先世界了,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国家空域的逐步开放是发展趋势。
也许未来无人机需要在隔离空域中飞行,只是划设一块区域,让无人机在区域内作业。如果真能这样,这也意味着民用无人机合法化能向前迈进关键的一步,对于进一步打开民用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期待着这一天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