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半导体技术发展的道路上,美国不止一次扮演拦路虎的打压角色。
华为海思是一个受害者,另一个,是福建晋华。
福建晋华,一家致力于开发 DRAM(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常被用于智能手机内存)技术的中国企业,可以说是我国在芯片国产化中的一个重要布局——目前正陷入到一场涉及到政治打压和产权诉讼的漩涡之中。
其中,还涉及到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家半导体企业:联电。
最近,联电在一场涉及到 DRAM 技术的诉讼中,向美国司法部认罪,并罚款 6000 万美元,由此联电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
对于福建晋华来说,联电和美国司法部的和解,让它的角色在中美目前的关系中变得愈加敏感——它未来的命运也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福建晋华, 全称是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本文也称 "晋华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这是一家国有背景的企业;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包括福建省、晋江市、泉州市、国家开发银行等,注册资本超过 100 亿,其高层管理人员也多为来自国资背景者。
在官网上,福建晋华表示,将以实现集成电路芯片国产化为己任,旨在成为具有先进工艺与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集成电路内存(DRAM)制造企业。
福建晋华选择切入到 DRAM 制造的一个路径是,与来自中国台湾的联华电子(简称联电)合作。
联电成立于 1980 年,是中国台湾第一家半导体公司,在半导体领域有深厚积累,在 DRAM 上也有一定涉足。
2016 年 5 月,联电与晋华公司签署技术合作协议。
依协议约定,联电将接受晋华公司委托开发 DRAM 相关制程技术,由晋华公司提供 DRAM 特用设备,并依开发进度由晋华公司支付联电技术报酬金作为开发费用,开发成果将由双方共同拥有。
当时,联电强调,在此技术合作协议下,联电仅负责技术开发,并没有进入 DRAM 产业或投资晋华公司的规划。
2016 年 7 月,福建晋华存储器集成电路生产线在泉州市晋江举行开工奠基。该项目一期投资达 370 亿元,预计 2018 年 9 月形成月产 6 万片 12 英寸内存晶圆的生产规模,预计年销售额 12 亿美元,主要用于生产利基型 DRAM,而项目的二期工程将在五年内扩产至月产 12 万片的规模。
2017 年 2 月,联电资深副总经理陈正坤出任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总经理,联电表示,陈正坤将协助晋华建厂,晋华最快 2018 年量产。
陈正坤加入晋华,对于晋华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DRAM 是被少数企业集中垄断的一种技术,因此在技术开发过程中,涉及到 DRAM 人才的跨企业流动问题——晋华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引入了 DRAM 人才,触动了一些巨头的利益。
2017 年下半年,来自美国硅谷的美光(Micron)半导体开始向晋华和联电发难。
2017 年 9 月,美光在中国台湾控告联电 (UMC),表示联电透过美光离职员工窃取 DRAM 相关机密商业资料。
2017 年 12 月,美光又在美国加州提起民事诉讼,再次控告联电侵害其 DRAM 技术的营业秘密——不仅如此,美光还将福建晋华列入到诉讼对象中。
对于美光的起诉,晋华在中国发起反击。
2018 年 1 月,联电和晋华分别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针对美光的诉讼。其中,晋华公司在诉讼中表示,美光相关产品涉嫌侵害晋华相关专利权,要求美光停止侵犯晋华专利的行为,并请求赔偿金额达人民币 1.96 亿元。
2018 年 7 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美光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 Crucial 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然而,此后不久,晋华就遭遇了成立以来的重大危机。
2018 年 10 月,美国商务部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宣布制裁中国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美国公司被禁止向后者出售软件、技术及产品。
当时,美国商务部表示,福建晋华一直在使用被怀疑是从美国进口的技术来生产 DRAM。美国国务院称,这可能威胁到美国芯片供应商向美国军方销售用于高科技系统的产品的能力,因此美国商务部将把福建晋华列入出口限制名单,该禁令于 10 月 30 日正式生效。
禁令生效之后,晋华公司的生产经营很快受到重大挫折。
2018 年 10 月 31 日,联电宣布,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技术,直到禁令解除后,才会考虑恢复相关开发工作。
紧接着,2018 年 11 月 1 日,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以涉嫌 “经济间谍罪”,向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起诉晋华公司和联电,以及三名中国台湾员工,原因是这些企业和个人涉嫌从美国半导体企业美光处窃取商业机密,准备在中国制造存储芯片。
由此,美国司法部亲自下场,整个案件已经上升到国际政治层面。
在政治因素的加持下,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美国司法部门的指控,让案件变得破朔迷离。
此后的时间里,联电和晋华公司都陷入其中,一直到 2020 年才有新动静。
2020 年 6 月,针对美光在 2017 年 9 月发起的 "联电窃取商业机密" 一案,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家法院进行了宣判,判定联电方面有罪——对此联电方面提起上诉。
不过,真正引起广泛关注的,是最近发生的一个重要进展。
2020 年 10 月 29 日,联电发布公告称,美国法院已经核准了联电和美国司法部关于 "营业秘密刑事案件" 的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联电承认侵害了一项营业秘密,同意支付美国政府罚金美金 6000 万美元,并在三年的缓刑期间与美国司法部合作。
伴随这一协议,美国司法部撤销对联电的指控,因此美国政府对联电的指控告一段落。
但是,对于福建晋华来说,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此前,美国司法部的起诉同时涉及到了联电和福建晋华,在美国司法部放过联电之后,晋华也依然处于美国司法部的指控之中。
按照美国司法部律师 David L. Anderson 的说法,联电的有罪陈述,让整个案件转向了针对福建晋华的审讯,该审讯将在 2021 年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据 Bloomberg 等多家外媒报道,联电还承诺,将为美国政府针对福建晋华的指控提供 "实质性帮助"(substantial assistance),并以此为标题——至于所谓 "实质性帮助" 具体是什么,外媒并没有说明。
10 月 30 日,联电发布声明,宣称:网络上发布关于 “联电与美国司法部和解案” 的不实揣测及相关报道,带有刻意曲解和恶意引导,违背事实,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联电还表示,深耕内地十几载,在疫情期间率先捐赠,逆势扩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现面对网络上的不良言论而深表遗憾。
另外,雷锋网注意到,对于联电与美国司法部的这一和解,晋华公司并没有回应。
目前来看,晋华公司在开发 DRAM 技术道路上遇到的阻碍,并不会在短期内消失,这也不是依靠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
可以想见的是,就算找不到证据,美国政府也不会善罢甘休。
眼下,福建晋华还活着;不仅如此,就在今年 9 月福建晋华还出现了股东变更,在新增股东的同时,其注册资本也增加到了 134 亿元有余,增长幅度为 17.35%。
也就是说,福建晋华还并没有放弃,或者说被放弃——它可能还在等待机会。
而对于中国半导体行业来说,福建晋华事件,也许会让人再次看清美国政府的真面目,并且在追求技术发展自主可控的道路上愈加坚定,这也算是一个有用的教训。
毕竟,也的确是时候丢掉幻想了。
本文参考资料:(雷锋网雷锋网雷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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