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麻麻就告诉我天下没有一本万利的好事,如果有人告诉你有,那么肯定是个骗局。
最近,雷锋网编辑在网上冲浪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新闻:
71 万人炒币被骗了 77 亿,层级关系更是多达 501 层......并且这个团伙仅仅用了 15 个月。
天啦撸,这又是什么惊人骗局?
怀着好奇心,雷锋网编辑去裁判文书网看了下事件原委,感觉又发现了新大陆。
裁判文书显示,经鉴定中心鉴定,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期间,“WoToken”平台共注册会员 715249人,层级关系 501 层。
在这期间吸收的数字货币泰达币 2.86 亿余枚, 比特币 4.6 万余枚,以太坊 203.9 万余枚,莱特币 29.2万余枚,比特现金 5.6 万余枚,柚子币 684.1 万余枚。
按案发当日数字货币价格计算,上述虚拟货币合计价值 77.69 亿余元。
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曾用名王小平)、田永波、李国民、唐孝华等六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所得罪和窝藏罪接受审判。
那么,Wo Token 是啥?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被骗?
在百度检索了一圈后我还是不知道 WoToken 是个啥,不过,我在百度贴吧里发现了它。
有人依旧在继续投钱,有人已经识破套路举报。
果然,这就是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无限循环故事啊。
在百度搜索无果,我在天眼查发现了一丝踪迹。
据天眼查显示,WoToken 钱包所属公司为深圳前海博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缴资本为 10 万元,高鹏担任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最终受益人是田永波。
简单来说,Wo token 是一个“钱包”项目,可以存储不同的数字货币,还可以实现数字货币之间自由兑换。
根据裁判文书中的描述:
“WoToken”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在我国境内传播,没有实际经营活动。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升值服务为主。其对外宣称自己做的是高频量化交易套利。用户只需要在该钱包上购买相应的“Token”并锁仓一段时间,便能持续不断的获得每月 20% 左右的收益。
在此基础上,WoToken 还推出了等级制度,充值越多,等级越高,能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大。
他们揽钱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就是把数字资产存到这个平台上,你只要委托即可,每月收益 6% 到 15%,本金和利息随存随取,24 小时内到账。
所谓动态收益,就是需要用户要拉新人进入项目,新人相当于“下线”,以此发展,所有用户分成五个级别,“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和“创世”,每个级别获得的收益不同。
当然,作为会员,他们还会得到一个可以搬砖的小帮手,即自动搬砖的机器人。
雷锋网编辑也询问了一个区块链编辑问了下币圈搬砖的逻辑。简单来说,在不同的交易所一种币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从价格低的平台买入,在价格高的平台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于是,WoToken 推出了阿波罗智能机器人实现搬砖功能。他们要求会员缴纳一定价值的数字货币,即可开启阿波罗智能机器人,可获得高额静态收益。
同时,会员之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级层级,上线会员按照发展会员的层级和人数可获得分享收益。每月收益是本金的 6% 至 15%。
分享 1 人拿 1 代收益 50% ,分享 2 人拿 1 代收益 80% ,2 代收益 50%,分享 3 人拿 1 代收益 100%,2 代收益 50%,3 代收益 30% 等。
不得不说,这个收益真的是很诱人。
有趣的是,WoToken 与美国保险业务关系密切,还得到了万事达的强烈支持,主打跨境支付实体对接,金融牌照应有尽有,同时还不断的在海外开展各种活动。
这手段着实是有点高明,也难怪这么多人不相信这是个传销骗局,毕竟谎话说多了自己都会当真的。
但谎言终究是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戳穿的。
2018 年 8 月份左右,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和柳凉亭商议一起开发“WoToken”平台,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其中,高玉东负责招募技术人员架设平台,李奇兵、王小影等人负责线上线下推广,田某波负责“WoToken”平台上的数字货币保管。
直到案发,他们吸引了 71 万会员,层级体系多达 501 层,获利 77 亿元,但也仅仅用了 15 个月。而事实上,警方从 2018 年就开始调查了,但去年 5 月才锁定了这个团队。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数字货币与法币的流转方式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
举个例子,在这个“钱包”里,一笔 10 块的钱,它的过往交易都被标注出来。要转移这 10 块中的 2 块,这 10 块钱是一起转移的。
也就是说,这个“钱包”里,是一次次的交易,而不是其中的“余额”。
那么,要知道“钱包”的余额,必须把所有交易叠加计算。有心洗钱的人,可以自己打包奇怪的输入输出,以此增加匿名性。
所以,抓捕难度非常高。
尽管如此,他们最终还是摆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最终,被告人高玉东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李奇兵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王小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田永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李国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唐孝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但这样的骗局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那么,被骗的钱有可能追回来吗?
答案可能并不乐观。
警方也提醒:“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来区分是否是传销呢?
雷锋网也就此询问了区块链编辑,根据她的描述,具体有三种方法:
一,是否需要缴纳入门费才能获得报酬及发展下线资格;
二,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入伙;
三,团队计酬。
传销百种千种,其实万变不离其宗。
想不入局,戒“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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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