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林奕含小说的女主角)式的强暴。那些从集中营出来幸存的人,他们在书写的时候,常常有愿望,希望人类历史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是在书写的时候,我很确定这样的事情仍然会继续发生,现在、此刻,也正在发生。
2017 年台湾作家林奕含在采访时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放在今天鲍毓明的事件上极其合适,只是鲍毓明事件背后不仅有性侵,还牵扯出了更大的社会黑暗,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4 月11 日,据法制周末报道,其记者在知乎上通过在输入关键词“送养”后,查询到了多条关于“送养小孩”的信息,并在这些信息后面发现了一条送养黑产链。这些网络世界里送养者、中介、收养者已然形成了一根衔接紧密的链条,中介建群牵线,已出生孩子 10 万元起价。
什么叫“送养儿童”?说直白点就是“买卖儿童”。
在收养送养的网络江湖中,在出售孩子的父母眼中,孩子不过是个明码标价的商品,一旦售出就毫无价值。
“重男轻女”、“恋童癖”、“童养媳”这些根植某些人内心的畸形需求正是这条黑色的产业链的幕后 推手。而据多家媒体调查,在他们栖身的网络世界,送养者、中介、收养者已然形成了一根衔接紧密的链条。
谁在送养,谁来买卖?
这条网络送养黑产链,其实是在打着收养的名义在贩卖。在“送养的产业链”中,一个孩子的“送养”,不仅是从一个家庭到另一个家庭的过程,而是一个物品交易的过程,中间有“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
贩卖团伙分工明确,做事谨慎,完成交易后即刻踢群。
首先,送养者会在网络平台上发帖并留下联系方式,等待买家或中介介入,而送养者大部分为无力抚养 孩子的父母。
例如,在天涯论坛中,32 岁的如熙(化名)发帖称可将孩子送养。意外怀孕下,老大只有一岁多,老二又在今年初降生了。
老二出生后,她本就不宽裕的生活遇到了更大问题。“两个男孩,真的养不起了。夫妻关系又不好,很多压力都在我一个人身上。”迫于压力便选择了送养。
而与她一样,多名准备送养孩子的人,动因都是“养不起”。在某论坛中,一名发帖人称自己有一个 5 岁亲生女孩,“已离婚独自带孩子,没工作没能力抚养”;而在另一则帖子中,有人称自己在创业阶段,“有点力不从心。想找一个可靠、没孩子的人领养。”
只是迫于生活压力无力抚养孩子的母亲们,并不知道私自送养孩子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邓丽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
“私自收养脱离国家视野,缺乏规范监管和充分支持,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均不明晰,往往会导致所涉儿童权益不保。近年曝出的一些集聚性的、极端的私自收养案例就很说明问题。”
所以,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滞后、作恶代价小给了这个送养群体铤而走险的勇气。
在网络平台发帖表达了自己的意图后,接下来就是进行交易了。据北京日报报道,一般步骤是这样的:
当有人联系上留言者,往往会收到 QQ 号,而后被拉进群里。群里的“负责人”会安排需求;接下来,“负责人”会咨询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待产还是已出生等,进而提出需要交定金,价格最少 10 万起步。而后许诺“全国各地找医院开出生证明”、“保证宝宝有各种证件”、“还可在你家附近送产”等。一旦交了“定金”后,多半就会被其踢出群外,删除拉黑。
令人揪心的是,打着收养的名义贩卖婴儿,这类灰色地下产业链其实早有端倪。
早在 2014 年 2 月 19 日,公安部就曾破获一起打着“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 旗号的全国特大网络贩婴案,“圆梦之家” 网站创建人周代富和兰晓青最终落网。
从 2007 年开始,周代富就创建了“圆梦之家”网站和一些 QQ 群。周代富后来交代称,他办网站的初衷是为了“做善事”,为那些有需求要收养、送养孩子的人提供一个交流平台。然而,渐渐地,周代富从这里面发现了商机,并与他人一起,将这个平台发展成一个交易孩子的地方。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种以收养的名义贩卖婴儿,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甚至有些人养一堆孕妇就是为了卖孩子。他们为了规避检查,编造各种谎言,在网络上以帮助收养的名义从事违法行为。公开在网上以盈利为目的买卖孩子,一旦交易成功,将构成拐卖儿童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送养”很可能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
另外,"买出生证明"也是产业链的一环,并且这是网络送养孩子不可或缺的一环。人贩子会想方设法给买来的孩子重开一张出生证明,洗白身份,否则,就会成为黑户,将来上学、就业都会很困难。
总的来说,这是一条从婴儿,到出生证明,再到“养父母”的产业链。
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待产的婴儿,可以办出生证明,买到已经出生的婴儿也不用担心,可以花钱买出生证明,担心手续有风险也没关系,有人帮你办全套手续……
整个链条完整得让人害怕。
不过,目前相关网络平台已经清理或屏蔽了相关内容的帖子。但仅是封禁估计不会起作用,这些看不见的交易还会继续,今后如何监管此类问题将成为最大的挑战。
但每一个“鲍毓明们”背后,都有其罪恶推手。
我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被收养,即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但由于收养条件严苛,很多收养家庭无法满足,就催生了很多“非法收养”的情况。
另外,公众号文章《关于儿童拐卖,你不知道的九个事实》中说:
整个收养渠道和福利院体制,存在着各种不足和不畅,导致想要收养孩子的个人和家庭,却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来满足这样的需求。
而另一头,一些应该被合法收养和再安置的儿童,最终无法被正规合法地收养。
如此的供需错位,最后滋生了整个拐卖儿童市场的出现。而这样一个扭曲混乱的黑市一旦形成,连带的利益链条就很难铲除干净。
可以看到,一方面是法律的不甚健全,一方面是保守旧思想以及“变态思想”的”荼毒 “导致供需失衡,才让这类案件非法横行。
所以,正如封面新闻的评论所言:
当前社会亟需一个制度层面,权威公信的收养平台。匹配社会各方信息,筛选优质领养者,平衡保障各方利益。从匹配推荐到合法领养到后期寻访,动态监督,只有这样的收养中心健康运转起来,民间送养买卖人口交易乃至催生的侵害儿童的犯罪,才有望终止。而加大监控,主动举报,及时报警是目前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从 N 号房到北大女生包丽因 PUA 自杀,再到鲍毓明事件,每个恶魔曝出的背后,都潜藏着一条深不可测 的黑色产业链。
但是监管似乎永远缺失,总会有下一个恶魔出现。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法律能够有所作为,毕竟司法进步并非凭空发生,它一直都离不开公众的呐喊。
希望我们再也听不到“ 10 万起步 ”,再也没有下一个鲍毓明。
更希望父母不要那么轻易的“放弃”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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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https://mp.weixin.qq.com/s/TPMoihyakv02oqvkmnK5dA
【2】https://www.toutiao.com/a6815173558256271885/
【3】https://www.toutiao.com/a6815389728561431054/
【4】https://mp.weixin.qq.com/s/tBI8BKpdkZC4MbrQghwClA
【5】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3/0706/c136657-22100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