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网6月28日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中列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夯实金融服务基石。包括统筹推进支付清算、托管结算、金融市场交易、交易报告库、金融统计、征信、反洗钱、国库等全国性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增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能力。包括提高金融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能力,落实网络安全法等。
三是推动新技术应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研究应用,推进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发展。
四是深化金融标准化战略,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主要指建立健全金融业标准体系。
五是优化金融信息技术治理体系,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
在民间力量推动Fintech如火如荼发展时,官方也逐渐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且不说在地方政府指导下遍地开花的金融科技研究院、产业园区、联盟,聚焦到央行的行动上,在“十三五”发展规划之前,也推进了一些助力Fintech发展的政策。具体表现在,央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早在2014年央行内部就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团队,正式的数字货币研究所已在近日挂牌,内部设立六七个部门,研究方向包括数字货币、金融科技。
据雷锋网了解,除了中国大陆,其余代表性的地区国家政府如中国香港、新加坡、英国等也有一系列举措。
新技术为金融业带来新气象的同时,也进一步暴露了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缺陷。英国首创提出了监管沙盒机制,新加坡、澳大利亚随后沿用并进行了一定改良。我国也在探讨如何实施监管沙盒制。
各地政府还通过设置管理机构、团队来推进Fintech发展。例如,
2013年初,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分拆为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审慎监管局(PRA),FCA的监管范畴中包括对Fintech的监管。
相当于香港央行的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在2016年9月宣布将成立“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及“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两项新措施,年底发布了区块链白皮书;香港投资推广署(InvestHK)还成立了专责金融科技的团队。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年还曾提过,政府已投资180亿港元(33亿美元)来增强创新和科技生态系统。
新加坡于2015年8月在新加坡金管局(MAS)下设立金融科技和创新团队(FTIG),计划五年内投入2.25亿新币(约合1.57亿美元)支持金融科技发展;一年后又成立了金融科技署(Fintech Office),主要职责是管理金融科技业务,为创新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此外,在新技术的普及教育方面,新加坡也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3年,政府与新加坡管理大学(SMU)、MAS以及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三方合作,创办了金融IT学院SMU(FITA)。
今年2月,新加坡金融科技协会与新加坡五大高校(南洋理工学院、义安理工学院、共和理工学院、新加坡理工学院和淡马锡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高校学生将会接触到金融科技相关知识技能,包括区块链、数字银行、网络安全等。合作还包括为学生提供相关机构实践实习机会。
而在上个月,有外媒报道称,新加坡国立大学正联合IBM开发Fintech学习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