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的概念从2005年提出到现在已经是第十四年,目前全球普惠金融发展情况如何了?世界银行今年4月发布的《2017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报告》显示:
全球账户拥有率持续提升,已有68.52%的成年人至少拥有一个储值交易账户;数字支付的使用率快速增长,全球有52.26%的成年人在过去一年中至少使用过一次基于账户的数字支付方式;正规储蓄的使用率出现小幅下降;正规借贷的使用率维持基本不变;财务应变能力(Financial Resilience)的下降幅度较大。
但与此同时,2017年,世界上仍有约17亿成年人没有获得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且几乎全部生活在发展中国家;全球账户拥有者中19.52%为非活跃用户;不同国家、人群间的金融服务差距广泛存在,以账户拥有率为例,2017年,高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间的差距达到了28.40%,女性和男性间存在7.42%的差距。
其中,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和速度总体居于所属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以上,排在发展中国家前列。其中,账户拥有率和数字支付使用率这两个核心指标远超所属地区国家、所属收入分组国家的平均水平,分别达到80.23%和67.94%。
雷锋网AI金融评论消息,在9月14日举行的第二届新金融·普惠金融峰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张承惠表示,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正在平台化,未来一定是在专业化基础上进行综合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张承惠
她首先梳理了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当下越来越多的持牌金融机构开始关注普惠金融,把金融重心往下沉,事实上在发展模式转换之前他们更关注的是大企业、大机构、大项目。
持牌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做法大体上可总结如下:战略规划都把中小微企业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开始把经营重心和重点、关注力转移过来;大型银行根据监管部门和国务院的要求,都设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普惠金融服务部,有专门的资源配置;越来越多的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而近年来,持牌金融机构对数字技术的关注也在增加,从单纯用科技改善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转向以互联网为依托,以大数据、云计算、AI等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与科技公司的合作越来越多。
非持牌金融机构也在发展普惠金融业务,但现在很多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服务还处于监管的模糊地带。比如携程卖保险,很多分期业务,这些都是事实上的金融服务。不能否认的是,它们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持牌金融机构正好也可以寻找新的服务空间。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肖翔也在会上表示,以技术为驱动的数字普惠金融新模式有助于提升三大属性:
服务可获得性。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进行操作,不受时间、地点、气候等客观因素影响,使金融“血液”持续流向更深、更广的经济“末梢神经”。
成本可负担性。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创新运用,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使得小微企业、农民等服务对象能够获取价格合理、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供需可匹配性。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可以更好地实现普惠金融供需两端的精准化和个性化匹配,使产品与客群、风险与收益、风险与能力更加匹配。
然而,对于普惠金融当中经常提及的“科技公司技术赋能”,张承惠表示,科技金融公司通过科学技术来开发传统的持牌金融机构所没有顾及的长尾市场确实有效,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有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合作基本上是一对一单项的,而不是就一个金融机构的整体业务把它所有的业务流程全部打开;二是大环境现在不配合,中国的征信体系是不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也有缺陷,“前一阵债券市场很多3A级还违约,为什么?因为很多实际只是2A级或以下,却被评级机构评成3A。”还有持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的外包式合作,或者借一定的科技力量来共同研发产品或者设计流程,这种合作本身内在的联系纽带是不稳定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肖翔
肖翔则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存在着三方面的挑战:
第一,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由于农民、低收入人群等缺乏足够的数字技术知识,形成不同教育程度、年龄结构、地区居民之间的数字鸿沟,导致不同群体从金融服务中获益的能力有所分化。而且,弱势群体对于物理网点的依赖度相对更高,一旦数字技术越来越多地替代物理网点,也可能引发金融排斥。
第二,算法歧视(algorithm discrimination)。当前,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精准营销、信贷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算法驱动成为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可能会带来算法歧视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偏见进,偏见出”(bias in, bias out)。比如,农民、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对象,可能被算法模型更加精准地识别并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此外,“算法黑箱”还会使歧视性决策过程更加隐蔽且更难纠偏。
第三,平台锁定(platform lock-in)。网络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在激发机构内生供给动力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对普惠金融对象的锁定效应,提高服务转移成本,阻碍其获取更合适的普惠金融服务,甚至可能出现平台型服务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例如肯尼亚的金融服务商M-Pesa在当地的移动货币服务市场占有率超过90%,它通过排他性的竞争协议,禁止当地代理商提供其它品牌的移动货币服务。肯尼亚政府部门认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竞争法案。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确实走在全球前列,电商发展速度也是,但不能被这样的增速所蒙蔽。”张承惠表示,不能忽略大量的线下零售,支撑金融科技的基础是线上的交易活动,但它没有覆盖全部交易,金融科技自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数字普惠金融当前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正在走向平台化,背后是场景化。以蚂蚁金服为例,数字合作基金公司107家,合作保险公司86家;像浙江农信系统也在打造平台,在手机银行的基础上打造农业的生产、产品销售,做日常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另外,数字普惠金融也在延伸到服务链,从支付到贷款、征信、信用资产连用,价值链条正在延长。
张承惠认为,未来中国数字普惠金融一定是在专业化基础上进行综合化。现在综合化的内涵比较单薄,比如利用农业保险、小额信用保证等,为农户、农民企业、农村合作社担保放贷,和整个生产流通的环节密切相关。未来应该是把价值链条的每一个环节打开,相关机构、市场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和非科技公司,寻找每一个环节上自己最能够实现专业化的领域来全方位合作,就像早期产业集群小范围内通过分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她强调,联盟合作机制的设计,特别是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非常重要,以及系统的整合能力,这是决定这种模式成败的关键。
另外,互联网金融方面,张承惠认为P2P平台的局势尚未完全稳定。她表示未来P2P企业有三条出路,一是持牌经营,即登记备案制度;或者软牌照,说明平台拥有某种资质和一定的管理能力才能备案。二是转为综合的服务平台,主要提供信息服务做资源整合。三是利用科技优势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不再做金融。
图片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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