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发表了讲话(原文),其中有一段表示“商业银行可以以子公司的形式参与风险投资业务”,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将可以正式踏入VC领域:
“为利用好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我们研究提出了投贷联动,以解决以往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难以深度结合的问题,更好支持高科技创新企业,充分利用银行自身优势来推进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发展。目前,已经有10家银行和5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探索建立服务科技创新的投贷联动机制。下一步,将允许有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通过并表综合算大账的方式,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同时,进一步深入研究如何投、怎样贷、业务模式怎样设计,切实管控好投贷联动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做到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优势互补和取长补短。”
传统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很有限,按照商业银行职能的定义,“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就是存贷款,《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但有银行从业者向雷锋网透露,有很多银行和金融集团实际上已经开始从事风险投资这一块的工作,包括招商银行的招银国际、建设银行的建银国际,以及其他银行“都有一些渠道把钱投出去”。据悉,银监会去年就有文件说城商行可以局部试点做一些投资性业务,今年进一步又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从事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
“很多银行都想做这块业务。贷款太难做了,比方说我们收10个点的利息(实际上收不了那么多),但是一亏就会亏100%的本金。”银行从事投资业务,将会如尚福林所说,可以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
“虽然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做,但不敢做得明目张胆,或者规模做得太大。”一些银行虽然已经开始从事投资业务,但受限于政策、人才配置上的原因,实际操作上存在一些困难,基本上以PE或者投资中后期项目为主。“如果政策明确允许,就可以放开手脚来做,带来的影响是可能会有很大一部分的资金会涌向投资市场。”这位从业者表示,这个政策如果正式确认下来,“肯定会有实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