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苹果早在几年前就放弃了对iTunes的垄断保护,但源起于2005年的反垄断诉讼案仍将于本周开庭审理。有消费者向苹果提起了集体诉讼,指控其违反联邦反垄断法和加州不公平竞争法,因为它规定iPod用户只能在iTunes音乐商店中购买音乐。原告方要求苹果公司向于2006年9月12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了iPod系列便携播放器的客户支付共3.5亿美元的赔偿金。此外,乔布斯的部分邮件也将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虽然如今的用户早已习惯了苹果封闭的生态系统,甚至有不少果粉认为封闭的软件生态正是苹果的魅力所在,但透过此次诉讼,我们可以看出苹果封闭的生态系统并非完美无缺,“垄断”、“滥用支配地位”正在成为苹果的阿喀琉斯之踵。
此次诉讼的起因源于苹果的FairPlay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苹果拒绝向其他公司授权该系统,以此阻止其他公司绕过苹果的iTunes音乐商店向iPod用户发售音像制品。这激怒了西雅图的RealNetworks公司(Windows上大名鼎鼎的RealPlayer播放器软件的开发商),他们为此起诉了苹果公司,但由于该公司不久之后被Intel收购,此次诉讼不了了之。另外,据乔布斯的邮件显示,当时乔布斯担心Music Match公司即将发布自主研发的数码音乐商店平台,并希望确保其不能向iPod提供音乐下载服务。
这些证据都表明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一直在试图维持iPod与iTunes所构建的封闭的苹果音乐帝国。这和今天苹果对iPhone、iPad越狱用户的“不待见”如出一辙。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苹果于2009年放弃了针对音乐市场的FairPlay DRM版权加密,这使得我们今天可以方便地通过电脑将我们已经拥有的音乐文件导入iPod和iPhone中,而不必非到iTunes上去购买(当然我并不是鼓励去下载盗版,只是很多时候多一点选择会让用户方便很多)。
事实上,在今天我们并不难理解苹果当时的行为,这和购买iPhone的用户就只能使用苹果应用商店里的应用的规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待见前者,却习惯于后者呢?这和iPod的产品属性分不开。iPod本质上是一部音乐播放器,而苹果公司并不具备生产音乐作品的能力,音乐作品的版权掌握在数量众多的音乐公司手中。苹果iTunes的分成制度已经让一些音乐公司感到不快了,而苹果居然还将分发iPod音乐制品的权力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更使苹果与RealNetworks、Music Match这样的两家老牌数码音乐分发商撕破了脸皮。
这当中的道理并不难解释。在CD光碟统治音乐世界的日子里,索尼也曾推出过许多畅销不衰的CD音乐播放器,而且索尼音乐还是世界上拥有音乐版权数量最多的公司之一。但即便如此,索尼也从未动过让自家音乐播放器只能播放索尼出品的音乐唱片的念头,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行为不会受用户与其他出版商的支持,是在自寻死路。而当时苹果敢于这么做的原因就在于iPod在市场上的表现大幅超越传统CD播放器,在之前的历史从未有过哪款播放器的普及率达到iPod这样的水平,而苹果iPod加iTunes的模式也使得其拥有了垄断iPod音乐分发渠道的能力与本钱。
然而,苹果垄断整个iPod音乐市场的决定和绝大多数用户以及音乐发行商的利益不能协调一致。对于用户而言,这意味着之前自己所购买的CD光碟中的音乐,以及在其他平台上购买的音乐制品都不可以在iPod上播放了,重复购买是一种浪费;对于音乐发行商而言,这意味着以后要仰苹果鼻息过活,苹果将在日后的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另外,iPod惊人的普及程度也使得苹果面临着来自美国反垄断部门的垄断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指控。这些最终导致了苹果垄断iPod音乐市场计划的流产。
随着智能手机的流行,iPod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曾经风行一时的iPod,如今大多躲在书桌的抽屉里吃灰,苹果也久未更新iPod的产品线了,前不久更是将iPod Classic下架,看来iPod退出市场之日已经不远了。尽管iPod深刻地变革了音乐市场,但其最终只是一款便携式播放器,当出现替代性的产品(如iPhone)时,iPod的衰落将是不可避免的。
封闭的生态在圈住了用户的同时也封闭了自己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