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加入WTO,电信业对外开放,允许外资民资进入增值电信领域,电信业开始高速发展,12年后,三大运营商的年收入总额达13000亿。
与世界各国一样,中国的广播电视业不属于WTO开放范围,而且奉行更为严格的媒体管控,电视台为国有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网是国有控股公司,属地专营、一地一网,到2013年底,4.5亿户家庭拥有超过5亿台电视机,有线电视用户2.3亿户,再加上直播星和地面无线电视,广播电视已经村村通、户户通。
在广电行业,电视机厂商只生产终端,其接收、显示或播放的信号来自国有电视台,中国没有私营电视台,而且严禁私人办报办台,接收的途径有卫星电视、地面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即使是通过录像机、DvD来播放本地视频,本地视频的载体也要有出版登记发行许可,否则入罪。引进或自制的节目内容要卖给电视台,由“台”来负责甄选和播出。
然而这个局面被联想乐视小米们打破了,她们不仅生产电视机,还自办内容,所播内容不经由播控平台,或播控平台被边缘化,这是引发广电总局今年根据2011年颁布的181号文来规范互联网电视的根本缘由。
理论上这种做法就是私设电视台,这是很伟大的创新吗?不是,只是他们做了别人想做又不敢做的事,不确定他们的“底气”来自哪里?之前IPTV破局靠的是百视通敢把央视及各地卫视的信号压缩编码卖给电信,各地有线和电视台一直向总局申诉无果,最近中央巡视组通报上海文广集团存在向个别领导家属利益输送的问题。
创业公司开办的互动传播平台是互联网上的电视台,以视频网站、app或ott服务器的形式存在,用户用自己的pc/pad/phone或盒子、智能电视机来上网下载播放视频,由于这部分内容的管理还在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广电总局只通过颁发“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来实行行业监管,创业公司多以民资、外资为主,其管理机制、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使其市场表现非常活跃。但表现是以违规为荣、倒逼政策的话,不能久长。倒成则成,不成需愿赌服输。
除了“政治”的背书,冠冕堂皇的是互联网精神、互联网创新、互联网革命,颠覆和取代,如果被颠覆、被取代的对象弱,又是自由竞争市场,互联网一向摧枯拉朽、无往不利。但假使遇到的是国家机器及其象征或喉舌,结论不言而喻。
靠开洗浴桑拿夜总会能致富,没人怀疑,但这不是能津津乐道的事,政府取缔的时候叫冤,说自己创造了多少就业、缴纳了多少税收,丰富了多少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那是给自己立牌坊。再被评为青年企业家,更是笑话,君不见,东莞扫黄都有人骂,知道喊骂的都是什么人,也就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