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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没有那么高大上

作者:焱真人
2014/11/06 16:40

谷歌没有那么高大上

谷歌成立之初就立下宏愿:“做大做强,实现社会目标,组织全世界的信息,使人人皆可访问和利用”。就像“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还像我当年……不说也罢。时光荏苒,十六年过去了,谷歌的两位创始人之一拉里·佩奇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谷歌已经完成了这个目标。与此同时,谷歌还完成了一个目标,不作恶。

的确,谷歌是完成了“组织全球信息”,十六年后,学习和获取信息已经变成了一件容易的事情,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让信息获取变得如此廉价,如此简单,只要你在Google的搜索框里敲下一段文字,你就能找到你想要的。作为一个有良心有善心的人,我应该点一个赞。于是,我点了,然后,我后悔了。因为我忽然发现,这其实与红领巾精神没有一毛钱关系,完全是利益相关。谷歌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广告,让更多的人更容易接触网络,使用网络,结果就是上网的人多了。上网的人多了,点击广告的人就多了,点击广告的人多了,他就能从广告主那里收更多的广告费。

至于另一个目标,不做恶,我很佩服拉里·佩奇的勇气,居然还能说得出口,还说已经完成了。看看谷歌这些年做了什么。

2001年,谷歌抄袭了overture的竞价排名专利。Overture把谷歌告上法庭。像这种小公司状告大公司,最常见的解决方案就是主席当年的战术,拖,肥的拖瘦,瘦的拖死。拖字诀,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不只局限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拖了两年,谷歌胜利在望。就在这个时候,天有不测风云,雅虎收购了overture。当时的谷歌可以拖死overture,却不可能拖死雅虎。谷歌是一个聪明的公司,马上支付270万股股票给雅虎,作为和解金,避免接下来的诉讼。在法庭文件上,谷歌依然宣称自己并未违反专利法。

也许谷歌真的没有违反专利法,之所以和解,只是因为雅虎太强大太有钱,跟他打官司没完没了,所以只好支付和解费用,花钱买平安,这是审时度势,是战略性撤退。其实,谷歌是一个纯洁的喜羊羊。

2007年,谷歌承认输入法盗用搜狗词库。

好吧,这件事发生在玄幻的中国,什么东西一到中国就变味。这个盗用是谷歌中国的问题,美国谷歌还是好的。

2009年,谷歌为打造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将大批图书扫描上网。其中包括数万册中文图书,都是在作者不知情、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扫描的。2010年1月9日,谷歌公司的代表提交正式文本,向中国作家公开道歉。但是道歉仅限于“与中国作家的沟通做得不够好”,而非承认侵权。

这个可能有分歧。有人认为这代表了互联网精神,是大快所有人心的大好事。只是法律似乎不这么看。嗯,错的不是谷歌,是法律。

还有WP手机上的YouTube。谷歌自己不做WP的YouTube APP,然后微软自己做了一个。谷歌立刻表示愤怒,你这个YouTube没有广告啊(是不是很熟悉?)!你让我怎么赚钱,你得改。微软修改,上架。谷歌彻底翻脸,直接屏蔽WP客户端,让这个APP失效。

毋庸置疑,错在微软。你把人家谷歌的广告屏蔽了,这是砸人饭碗啊,人家谷歌是靠广告混饭吃的。问题是YouTube的公共API无法做到包含广告,微软再怎么折腾,他做出来的YouTube APP就不可能带广告,不带广告谷歌就有话说,这根本就是一个悖论。谷歌的态度是:WP用户请使用HTML5手机版本,可HTML版本的YouTube木有原生应用体验。

这个举动没有什么问题,商业上的行为,多邪恶也不算恶,只要对用户好就一切都好,谷歌无需为竞争对手负责。只是这个说法好像行不通。谷歌收购了OS X 和iOS平台上最好的邮件应用Sparrow,然后,Sparrow停止了更新。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问题,谷歌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服务苹果用户,这完全就是花自家的钱和人手提升竞争对手的体验,这怎么行,这太傻了。谷歌是一个好公司,却不是一个傻伯夷。谷歌只需要对自己的用户好就可以了。世界那么大,用户那么多,如果对每一个都好,肯定忙不过来。对自己的用户好就够了。

只可惜,事实不是这样。谷歌还做了一些对用户不那么好的事儿。Gmail会扫描用户的邮件,并根据邮件的内容推送广告,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换言之,你的邮件会被谷歌看到。你的隐私权被侵犯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不是问题,又不作奸犯科,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扫描了也就扫描了,国内的那谁和那谁干的更深入,他们还扫描硬盘呢。是的,国内的某某和某某没说do not be evil,谷歌说了。但这不是谷歌的问题,是国内的公司傻,不懂得包装自己,不懂得宣传。谷歌只是没有做圣人,他还是一个好人。他不是do no evil,他只是do not be evil。

真的是这样吗?

2011年8月,谷歌和美国政府和解,同意被处罚5亿美元。原因是谷歌的广告部门为了利润,主动帮助卖假药的规避公司的合规审查,让大量假药、非法药物的广告网页长时间充斥其搜索结果(有没有一种即视感)。这是直接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联邦律师告诉《华尔街日报》,“我们从文件和证人那里得知,拉里·佩奇知道有这回事。”

只有这一个吗?或者说这就结束了吗?

2013年6月8日,全美检察官协会联合主席吉姆·胡德指控谷歌仍然允许贩卖非法和假药的网站做广告。

是谷歌错了,还是这个世界错了?

举例子到此结束,不是我再也举不出例子,这种例子百度一下你就知道,数不胜数。我之所以不再举例子,是因为单纯的例子毕竟有片面性。我能举一个例子说谷歌如何如何,别人就可以举两个甚至是十个例子说谷歌其实不如何如何,还会罗列出一大堆迫不得已的理由,大声疾呼,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换一个角度。

从现实角度出发,从逻辑角度出发。谷歌就是一家商业公司。在商业公司那个弱肉强食的江湖里,全心全意做混蛋尚且气喘吁吁,一个不小心就万劫不复。在这种环境里,谷歌出淤泥而不染,然后一帆风顺的成为科技公司市值的榜眼,一帆风顺得让其他的硅谷公司头晕目眩,凭什么?

凭技术强大?

我承认,谷歌的技术强大,玩剩下的东西出了三篇论文,都能让微软他们嗨得欲仙欲死。但是,谷歌在搜索上真的甩开竞争对手10086条街吗?未必。2012年9月,微软发起搜索盲测对比,结果显示,偏向bing的人数是偏好谷歌的2倍。这个测试是微软做的,利益相关,测试可能有猫腻,但是一比一的比例应该是有的,微软还不至于搞出一戳就穿的豆腐渣工程。也就说,谷歌的技术还没有碾压竞争对手。没有碾压竞争对手的技术优势,却单纯地凭借技术优势在资本市场上横冲直撞?我读书少,你可不要骗我。

凭情怀?

资本市场相信情怀?

既然如此,谷歌为什么有一个好名声?

国外姑且不论,因为我不知道国外是什么样子。只说国内。原因大抵有两个:提出不做恶,退出中国。不做恶这个口号很有蛊惑力,听起来太荡气回肠,就像大侠,每个中国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大侠梦,再对比一下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好感度立刻Max,降都降不下来。退出中国更是阳春白雪得不得了。退出中国可不是一个普通跨国公司能做得到的,谷歌做到了,而且退出中国的原因很理想国,“如果Google在中国大陆有帐号相关的业务,我国政府需要某些账号的信息而Google不给,那就违反了中国法律,给了的话又侵犯了用户隐私,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所以干脆就放弃了这个市场”,于是,有人粉了,还有人把他推上神坛来顶膜礼拜,甚至在他退出中国的时候送上鲜花。实际上“棱镜计划曝光之后大家发现Google是在搞双重标准。”(谷歌退出中国不像我说的这么简单,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资料)

商业公司就是商业公司,不是全人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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